因本公司 丹凤县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七标段 工程已完工,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该项目及其关联方的债务进行清理和统计,请各债权人自本公告首次发布之日起30日内,就该项目申报债权,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申报人债权债务关系范围
申报人:与该项目相关的各类债权人,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分包方、材料供应商、机械出租方、劳务队及农民工和其他享有债权的个人及单位。
关系范围:申报人于本公告发布之前,就该项目与本公司形成的真实、合法、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。
二、申报人需提供的申报文件
1、债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;
2、债权人申报债权所依据的合同、协议、收据、发票、结算单、收料单、工资表、考勤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;
3、其他可证明债权关系的证明材料。
三、申报地址及联系人
地址: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180号财富中心一期A座8楼东户
联系人:刘经理
联系电话:18049451267
四、注意事项
申报人若在本公告写明的期限内未进行申报,则期满之后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本公司所享有的债权进行追索、追偿的权利。
特此公告
陕西金宏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2024年3 月11日